- Sep 30 Thu 2021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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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南湖 合法民宿
- Sep 30 Thu 2021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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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中苗 華廈 有停車位
- Sep 28 Tue 202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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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平面停車位的華廈 採光超棒!!!
- Sep 28 Tue 2021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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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透天 - 價格親民
- Dec 09 Tue 2014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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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後龍高鐵區 縣立新港高中動土 預定105年6月正式招生

苗栗縣新設立的「縣立新港高中」今天動土,預定105年6月正式招生。
縣長劉政鴻表示,縣立新港高中以發展國際第二語言為目標,未來將可無縫銜接「縣立新港國中小學」學程,逐步帶動苗栗外語教學的水準,拓展學生國際視野,提升苗栗子弟的競爭力。
縣立新港高中位於高鐵特定區內文高用地,校地總面積約3.35公頃,預計興建有地上4層地下1層的綜合大樓、學生活動中心、200M運動場、4座綜合球場、生態區、戶外展演區及滯洪池等,總經費約3億七千萬元。
- Dec 09 Tue 2014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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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年底前訂立土地移轉契約,並於訂立契約日起30日內申報土地增值稅,可節稅!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04年度的公告現值將於104年1月1日重新調整,民眾出售土地在103年12月31日前訂立契約者,請把握在立約日起30天內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就可以適用103年度未調漲前的公告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達到節稅的效果。
該局表示,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核課土地增值稅,逾30日始申報者,以受理申報收件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
舉例說明,某一筆土地,103年度的公告現值是1,000元,104年度上漲為1,200元,民眾若在103年12月31日訂立契約,最晚需在104年1月29日申報,才可以用103年的公告現值1,000元申報核課土地增值稅,若逾30日始申報,則要以104年度的公告現值1,200元核課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苗栗縣府新聞/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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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表示,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核課土地增值稅,逾30日始申報者,以受理申報收件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
舉例說明,某一筆土地,103年度的公告現值是1,000元,104年度上漲為1,200元,民眾若在103年12月31日訂立契約,最晚需在104年1月29日申報,才可以用103年的公告現值1,000元申報核課土地增值稅,若逾30日始申報,則要以104年度的公告現值1,200元核課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苗栗縣府新聞/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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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 01 Mon 2014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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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奇緣】真人版「Let It Go」現場MV笑翻全場 XD
- Nov 19 Wed 2014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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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屋法定保留空地 計入遺產總額課稅
汐止區樊小姐問: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已建築使用土地一筆,其中騎樓走廊面積土地得否主張係無償供公眾通行,列入不計入遺產總額?
北區國稅局汐止稽徵所答覆: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2款之規定,被繼承人遺產中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或其他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主管機關證明者,不計入遺產總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仍應計入遺產總額。
該所指出,所稱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2款不計入遺產總額,係指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必須名義上雖為私有財產土地,惟所有權事實上已無使用收益,經政府闢為道路或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經主管機關證明,且不屬建築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始得不計入遺產總額。
北區國稅局汐止稽徵所答覆: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2款之規定,被繼承人遺產中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或其他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主管機關證明者,不計入遺產總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仍應計入遺產總額。
該所指出,所稱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2款不計入遺產總額,係指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必須名義上雖為私有財產土地,惟所有權事實上已無使用收益,經政府闢為道路或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經主管機關證明,且不屬建築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始得不計入遺產總額。
- Nov 19 Wed 2014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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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士自他縣市遷入本縣市開業應如何辦理?
台端可逕向遷入之縣市政府申請
應附文件如下
(1) 本人最近1年內2吋半身照片1式2張(背面請用原子筆註明姓名)。
(2) 新臺幣1千元。
(3) 地政士開業及變更登記申請書。
(4)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乙份(請用印切結與正本相符)。
(5) 原地政士或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開業執照正本。
(6) 最近4年內完成專業訓練30小時以上或與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乙份。(如原核發開業執照仍在有限期限,可免附。)
(7) 原縣市核發之開業執照,如遺失或破損無法辨識,請附切結書。
應附文件如下
(1) 本人最近1年內2吋半身照片1式2張(背面請用原子筆註明姓名)。
(2) 新臺幣1千元。
(3) 地政士開業及變更登記申請書。
(4)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乙份(請用印切結與正本相符)。
(5) 原地政士或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開業執照正本。
(6) 最近4年內完成專業訓練30小時以上或與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乙份。(如原核發開業執照仍在有限期限,可免附。)
(7) 原縣市核發之開業執照,如遺失或破損無法辨識,請附切結書。
- Nov 18 Tue 2014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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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遠雄大型醫院建照變更設計縣府11/20審查

遠雄健康生活園區基金會規畫在後龍興建大型醫院,縣府預計11月20日進行審查建築執照變更設計,審查通過並核發執照變更後,即可動工興建,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將親自主持開工動土典禮。
縣長劉政鴻指出,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昨天在台北遠雄巨蛋上梁典禮表示,他將在完成苗栗醫療園區開發案後正式退休,證明趙藤雄信守承諾,持續在推動興建大型醫院回饋家鄉的計畫。
- Oct 23 Thu 2014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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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鄉清安至南庄鄉八卦力道路10月26日將通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