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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條例修法,容積獎勵項目及額度將縮水。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組長王東永昨(19)日表示,正在修法的都更條例,將取消獎勵項目中的「加速啟動更新時程獎勵」;綠建築部分也將提高標準,改為必須取得黃金或鑽石級才有容積獎勵。簡言之,都更容積獎勵將縮水。

 

若依營建署預計刪減的獎勵項目來算,最高將有20%容積獎勵因此消失。但王東永認為,去年修法通過的「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已訂明年7月起都更區容積獎勵上限為1.5倍,因此即使刪減獎勵項目,影響應不太大。此外,新法雖將刪減部分容積獎勵項目,但都更實施者若提出捐贈公設或預留街道空間等對整體都市環境有利的計畫,還是會斟酌提高容積獎勵至上限150%為止。

 

現行都更容積獎勵項目,包括捐贈公益設施、協助開闢公共設施及建築設計利於防災等。其中加速啟動更新時程部分,是指更新地區或單元公告都更事業計畫後,若能在一年內動工,就給予最高10%的獎勵,接下來則逐年遞減至第六年為止。

 

王東永表示,過去訂出這項獎勵措施,原是為鼓勵都更實施者盡快動工、加速時程,但後來發現都更建築早、晚完工的工程品質差異不大,提早完工對推動都更案的成效也有限,因此計畫取消。此外,原定取得銀級綠建築標章就可有最高10%容積獎勵,未來也將提高至黃金或鑽石級水準才有。

 

去年11月營建署公告修正建築容積規定,認為都市計畫在法定容積以外增加的容積種類繁多,又沒有總量累計上限,導致總容積失控、影響環境品質,因此明訂都更都區容積上限1.5倍,非都更區1.2倍。相較現行容積率動輒兩倍起跳,新制容積率將縮水至少四分之一。今年開始部分建商為爭取較好的容積獎勵,也已出現搶照情形。


資料來源 : 聯合理財網經濟日報╱記者尹俞歡/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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